課程資訊
摘要
Sport Officiating
課程目標
運動裁判法乃根據規則,應用裁判技術及其原理原則,以使比賽公平,勝負公道,執法公正,判斷正確,反應迅速,賽程順利之法則制度,其內容包括運動賽會中的規則條文及其裁判技術。本課程以理論講述並結合實務演練,以建立學生良好的觀念,進而能運用在實際運動賽會上執法。
教師簡介
教師研究室:館205研究室
晤談時間:星期一08:00-09:45、星期四10:05-11:50
聯絡電話:04-22213108 - 2197
電子信箱:lichun99@gmail.com
課程內容
運動裁判的養成教育與應具備的條件
運動比賽中道德行為規範與抗議的規範
技擊運動種類裁判法
運動裁判實務操作與實習
期末綜合討論
評分標準
團體報告(專項運動裁判法)30%,實務操作與實習20%,個人報告(爭議事件與判例分析)20%,參與課堂討論與態度10%,出缺席20%。
參考書目
翁志成(2005)。運動裁判與教育。台北市:師大書苑。
樊正治(1990)。運動裁判法新論。台北市: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。